韩国对涉华氢氧化铝征收反倾销税
2023年4月28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第2023-94号公告,依据企划财政部第990号令,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中国和澳大利亚的氢氧化铝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为13.99%~22.39%,澳大利亚为37.96%;对中铝山东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中铝中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HC110A、HC110KK、H-WF-60-SP、H-WF-75、H-WF-75-SP、H-WF-90、H-WF-90-SP、H-WF-100、H-WF-50C-SP,白度(YS/T 469-2004)超过90,制造人造大理石的氢氧化铝不征收反倾销税。
涉案产品
韩国税号为2818.30.9000
案件回顾
2022年2月28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和澳大利亚的氢氧化铝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2年8月31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公告称,不对原产于中国和澳大利亚的氢氧化铝征收临时反倾销税。2022年12月15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对该案作出终裁。
表:韩国对中国和澳大利亚氢氧化铝反倾销案原审征税表
国家 | 供应商 | 反倾销税率 |
中国 | 中铝山东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13.99% |
-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 | ||
-中铝物资有限公司 | ||
-中铝青岛轻金属有限公司 | ||
-中铝青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中铝山东新材料有限公司 | ||
-中铝中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龙口东海氧化铝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22.39% | |
-烟台锦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其他供应商 | 13.99% | |
澳大利亚 | Alcoa Of Australia Limited | 37.96% |
其他供应商 | 37.96% |
编撰:袁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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