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支持自治区内企业拓展境外铝土矿资源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推进产业振兴、工业强桂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区铝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加快全产业链优化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充分采纳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结合本自治区实际,作出相关决定,涉及铝土矿行业如下;
有关铝土矿资源保护和利用,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综合考虑铝土矿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电解铝和铝加工生产能力等因素,建立铝土矿资源年度开采总量调控机制,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创新被压覆的堆积型铝土矿开发利用模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关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持续优化保护、快速滚动开采、及时复垦还地、健全补偿机制的前提下,探索推进被基本农田、水源地等压覆的堆积型铝土矿高效开发利用。
实施新一轮找矿行动。加大沉积型铝土矿等资源勘查力度,自治区财政资金给予支持。在技术和经济可行性未经充分论证前,除必须与堆积型铝土矿一同开采外,不得出让新的沉积型铝土矿采矿权。新探明的铝土矿资源优先配置给延伸铝产业链的氧化铝企业。
支持本自治区企业拓展境外铝土矿资源,参与境外铝土矿资源勘探,加大权益铝土矿开发。构建铝土矿资源进口交易平台,将广西北部湾港打造成为我国南方重要的铝土矿进口集散交易基地。
目前广西地区使用进口矿的氧化铝厂有三家,涉及总产能在400万吨(运行)左右,目前广西有氧化铝厂有6家,氧化铝总产能1300万吨左右(建成),全部在产。相比于内陆山西、河南和贵州,广西地区距离港口相对距离较近,直线距离甚至与山东地区的部分氧化铝厂相当。只是相比于山东,广西地区尚未形成如山东一样火运+水运+汽运一体的运输体系,所以在运输成本上可能稍高。另外广西地区的本地矿石供应相比于山西、河南等更充足一些,大部分产能还是以本地矿石为主。